海关公布口罩等防疫物资出口不合格名单,义乌暂停口罩等防疫物资市场采购方式出口!
继市场监管总局4月27日公布非医用口罩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批次名单后,5月9日,海关总署也公布了口罩等出口防疫物资不合格名单。
对于在出口环节查获的霉变、残损、受污、超出保质期以及经实验室检测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防疫物资,海关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采取下调信用评级、提高查验比例、依法暂停或取消有关资格资质、曝光违法违规信息等多种惩戒措施,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对于在出口环节查获的霉变、残损、受污、超出保质期以及经实验室检测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防疫物资,海关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采取下调信用评级、提高查验比例、依法暂停或取消有关资格资质、曝光违法违规信息等多种惩戒措施,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现将全国海关近期查发的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安全不合格企业及相关产品批次予以公布。
5月9日,义乌市商务局发布《关于暂停市场采购出口特定防疫物资的通告》。要求:从2020年5月10日零时起, 暂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 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简称5+1类防疫物资)。违者行业信用直接扣至0分。
上一篇:刚刚,央行最新定调!全球经济面临极大不确定性,疫情影响或超预期,继续加强逆周期调节
下一篇:便利!5月11日起新增三种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