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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机构纷纷紧急开会研究对策!新规或仍有多处需要明确

央行关于非银支付机构新规的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在整个支付行业掀起了波澜。据多家支付机构人士介绍,今日均在紧急开会研究学习该条例。多家支付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总体上会跟随着监管方向走,但涉及到自己公司的合规细节,仍在进一步开会讨论研究中。

该文件或将影响到非银支付行业未来10年的发展,更将对其商业模式的重塑产生影响:以往支付宝、微信支付以支付为突破口做其他金融业务的模式将不复存在,而由于限制了业务发展规模和补贴大战,则可能会给更多中小机构更多生存空间,有助于支付行业总体利润提升,业务将更加合规。未来支付牌照或将开闸。

不过,征求意见稿仍需要进一步明晰明确,如何界定垄断地位的行业范畴、如何规定备付金与净资产之间的比例、注册资本与业务规模的比例要求等。“比如判定垄断地位,并不能简单以移动支付占比来确定支付宝、微信支付就处于垄断地位,具体判定边界仍有待进一步说明。”



以支付为入口的模式或退出舞台

目前还处于研究相关条例的阶段。不过这一次,支付行业要“变天了”,预计未来此前结构固化的支付行业又将“热闹起来了”。

在业内人士看来,新规最大的变化实际上是改变了原有支付机构的发展路径,切断了此前“羊毛出在猪身上,赚狗的钱”的状况。

之前一些互联网巨头主要是以支付为入口,存在以大量市场补贴或极低价格等形式快速占领某些领域得到流量后,用支付以外的业务赚钱补贴,如放贷、理财等。但这样一来,其他中小机构的生存空间就会被挤占,甚至需要靠給非法业务提供通道赚取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规中,央行对支付机构的业务规模做出了限定,首次提出备付金与净资产之间的比例、注册资本与业务规模的比例等要求,但并未在《条例》中明确具体的比例标准。业内人士认为央行对此仍需进一步给出具体的细则。

支付宝、微信支付是否已经达到垄断地位?

在新规的征求意见稿中,反垄断最受关注。

其中规定,如果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央行可以商请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审查非银行支付机构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两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三个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

该条规定让视觉焦点再次对准了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那么这两家公司的支付业务目前看算不算达到了“垄断地位”?所谓电子支付市场的边界仍需进一步明确。从目前来看,还不能确认上述两家已经形成“垄断地位”。

实际上,当下市场对支付宝、微信支付垄断地位的判断,主要基于艾瑞咨询等商业研究机构对于目前支付市场的研究结论。

央行会否重启牌照发放?

新规已经打破了此前支付牌照的分类方法,从原来的“网络支付、预付卡支付”等分类方式,改成了储值账户运营业务和支付交易处理业务两大类,并说明了申请牌照的相关细则。央行后将重新发放支付牌照,未来也或将重启支付牌照的发放。

不过,未来这两大类业务究竟会出现怎样的划分,会否出现同一张牌照上可以同时涵盖这两大类业务,目前央行也暂未有明确说明。

实际上,近年来央行暂未批复更多新的支付牌照,机构新布局支付领域的,主要是以收购的方式进行,而非重新申请。同时,每年到期的支付牌照,亦有央行不予展期的情况出现。牌照数量处于下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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